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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2020-12-06 08:13:28  关注:2704次

根据河南省《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为适应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56年,地处河南省郑州市,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建设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校是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建设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省建筑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省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单位。2020年8月入选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学校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工程管理系、设备工程系、建设信息工程系等5个教学系和3个教学部,涵盖50个建筑相关专业及方向的专业体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是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等是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建有85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26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现已形成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教育于一体的建设职业教育体系,已成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核心基地。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要求近三年(2018-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医护人员按照附件具体招聘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管理人员5名、专职辅导员15名,专任教师7名,全科医生1名、护士2名。具体专业及人数要求详见《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image.png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js.edu.cn)和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hnjs.edu.cn/rsc/)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组织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8:00。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122.114.205.10:8006),进入“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名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67875012、678750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20年12月7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报考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

打印信息表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8日18:00。

请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122.114.205.10:8006),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js.edu.cn)和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hnjs.edu.cn/rsc/)通知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应及时登陆学校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

(1)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专任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者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者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辅导员专业基础知识;医护人员岗位内容为应聘者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医护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http://www.hnjs.edu.cn)和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hnjs.edu.cn/rsc/)同步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2)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同底板一寸免冠照片3张、党员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拟面试考生为在职人员的,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如经过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情况及时在我校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专任教师的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和答辩环节;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医护岗位的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抽题答辩环节。

(1)自我介绍环节:自我介绍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试讲环节:应聘者按照自己申报的专业岗位,准备试讲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试讲用板书讲解。时间为15分钟。

(3)答辩环节:由评委根据抽题随机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所具有的特长、专长等,了解其基本知识结构。时间为5分钟。

(4)同岗位分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5)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其面试原始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予聘用。

(6)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hnjs.edu.cn)和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hnjs.edu.cn/rsc/)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所有应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并列并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对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js.edu.cn)和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hnjs.edu.cn/rsc/)上公布。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和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劳动合同制方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其个人档案由学校委托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2.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规定,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4.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7875015(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1—6787501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pdf

附件2.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2.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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